各会员单位、家庭教育学术研究机构、师范院校、大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单位及个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作出应有贡献。
依据全国妇联、教育部等11个部门发布的《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把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确立为今后一个时期家庭教育发展的根本目标,推动“十四五”时期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
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是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一项重要职能和根本任务。坚持家庭教育研究的正确方向,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紧扣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线,加强基础理论、政策法规、工作机制和实践应用研究。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将优秀研究成果转化为正确的学术思想和学术观点,积极引导社会关注;转化为课程内容、教材素材和评估参数,提高教学实效;转化为具有针对性可借鉴的意见建议,为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家庭教育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探讨家庭教育发展趋势,重点研究家庭教育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
组织单位: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
通知渠道:以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名义通过媒体、自主平台和合作平台联合发布“家庭教育优秀学术成果汇编征集活动”征集通知。面向全国家庭教育相关学术研究单位和个人,并引导积极参与。联合各地市区教育局、主管家庭教育工作的单位面向各类院校发布活动通知,鼓励各类学校家庭教育领域研究人员和教师参与活动。
组织要求:
1、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各校(含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和动员有关人员参与,按照名额要求做好统一组织上报,确保各项作品的真实性和高质量。
2、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各地各校要加强家校合作,结合本次评选活动,精心策划,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家庭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主导、家长主体作用,取得家校共建工作的实效。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遴选后的各项作品将予以表彰,并在各级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展示。各地各校(含幼儿园)要利用网络、手机、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及时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各个层面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的育人价值。
1、全国各地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
2、全国各类家庭教育协会、学会、组织等专注于家庭教育学术研究的单位或个人
3、教育工作者:全国师范类院校、大中小学、幼儿园(教授、教师)
4、庭教育领域专家学者
5、家长
2022年9月—2023年3月
第一阶段:2022年9月发布《家庭教育优秀学术成果汇编征集活动》活动通知、实施办法、执行要求、评审要求、成果展示要求和奖励机制,成立“家庭教育优秀学术成果汇编征集活动工作组”。
第二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根据对外公开的征集渠道统一收集,统一管理,统一存档。
第三阶段:2023年1月—2023年2月由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专家评审团,对参选作品进行评审评定,根据活动评选规则评选出获奖名单和优秀名单。
第四阶段:由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举办家庭教育优秀学术成果汇编征集活动颁奖大会及学术交流研讨会落实后续学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工作,并将学术成果汇编成册,面向社会推广。
1、主题方向推荐:
■ 《家庭教育促进法》背景下的家庭教育研究
■ 疫情背景下的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研究
■ 幼儿园-家庭-社区协同育人策略与机制研究
■ 幼儿园社会教育研究
■ “双减”背景下的幼小衔接教育问题研究
■ 融媒体时代的家庭教育指导研究
■ 信息化、智能化背景下的儿童社会生活研究
■ 中华优秀家风文化传承研究
■ 中华历史传统优秀家庭教育文化研究
■ 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研究
■ 其它方向
2、参评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引文必须注明出处,严禁抄袭、剽窃、代笔等。要求观点鲜明,论据充分,条理清晰,语言精练,启发性强。
3、用A4纸打印装裱,标题字号为3号宋体,正文字号为4号宋体,论文左上角注明:“家庭教育学术成果评选”字样,落款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书面稿一式二份。
4、每篇参评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 字。
此次学术成果评审由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制定征文收集、编日、初评、终评、专家审定等系统规范的工作流程,保证评选工作准确、无误、公平、公正。审批流程通过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优家在线家庭服务云平台公开审批流程和进度,并按照规划步骤公开获奖名单及颁奖方式。
拟定设置奖金奖励和荣誉称号奖励机制,设计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50名(颁发优秀家庭教育学术成果荣誉证书)。获奖组织和个人,由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媒体宣传报道。
1、投递地址: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0号文化创意大厦B座5A05)
联系人:庞老师
联系电话: 010-53269736
请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uhomeonline@126.com,文章一律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2、版权说明:举办方有权将参评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的展览、推广等,并不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参评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从所投稿件中进行删选、评审出优秀案例进行颁奖表彰。并将学术成果,整理、汇编成为《家庭教育学术成果汇编》并出版发行,依据汇编推广至家庭教育活动组织和实施机构,作为引领性文件和科学理论指导依据。
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0号文化创意大厦B座5A05
联系人:庞老师
联系电话: 010-53269736、13269753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