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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政策解读材料

2022-03-10     来源: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

  一、背景依据

  妇女儿童是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妇女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9月27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2022年1月12日,省政府正式颁布《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两纲”)。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市、区级人民政府均需依据上级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两纲”。

  二、目标任务

  《妇女纲要》提出总体目标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经济地位稳步提升。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厦台妇女各领域融合持续深化,在厦女台胞同等待遇有效落实,努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第一站”。妇女和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展望2035年,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远景目标相适应,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妇女勇立潮头、勇毅前行,更好地书写奋进新征程的美丽答卷。

  《儿童纲要》提出总体目标为: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争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厦台两地儿童事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在厦台胞儿童及家庭享有更多实惠。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明显增强。展望2035年,与厦门经济社会发展远景目标相适应,儿童优先原则全面贯彻,儿童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进展,广大儿童成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三、工作进展

  (一)确定编制原则。市政府高度重视新“两纲”编制工作,确定了“对标先进,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聚焦难点,回应关切;定量定性,约束可行”的编制基本原则。

  (二)做好规划衔接。市级新“两纲”在编制体例上与国家、省新“两纲”保持一致,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四个部分组成,落实好国家、省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新指示、新要求和新方向,特别是做好与市、区、各部门“十四五”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衔接,便于各区各部门一体统筹谋划,一并贯彻落实,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三)广泛征求意见。市妇儿工委办广泛征求各成员单位,我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执委和妇儿工作领域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召开各类座谈会22场,多次走访重点成员单位,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有效确保“两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范围期限

  本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期限为:2021-2030年,为未来十年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出方向。

  五、主要内容

  《妇女纲要》设置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共8个领域,提出88项主要目标和110项策略措施,对比上一轮纲要,增设1个“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增加10项主要目标。《儿童纲要》设置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共7个领域,提出78项主要目标和100项策略措施,对比上一轮纲要,增设“儿童与家庭”“儿童与安全”2个领域,增加主要目标21项。

  六、编制特色

  坚持从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儿童工作实际出发,围绕我市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注重挖掘具有地方特色和亮点的内容,突出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突出儿童友好型城市创建,突出妇女参与科技创新等。同时,注重回应民生关切。如围绕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新“两纲”加大对女性职业发展支持,采取更为具体的措施防止对女性就业隐形歧视,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