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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022-10-27     来源: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017年5月,广东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科协和省关工委等9部门联合出台《广东省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为“十三五”时期广东省家庭教育工作勾画了发展蓝图。
  《规划》既涵盖了全国的要求,又体现了广东特色,其中将城市社区、学校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或家长学校的比率从90%提升至95%,农村社区(村)、学校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或家长学校的比率从80%提升至85%。侧重深入开展家庭教育调查研究,推动完善家庭教育政策措施,推进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建设,立足家庭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和课题研究,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结合广东特色积极拓展家庭教育活动载体,如大力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进村居”活动,向广大家长传播先进儿童观和科学育儿理念,带动家长自发学习家教知识,改进家教方法,改善亲子关系。打造“幸福家动力”“亲子讲堂”“雁阵飞”等家庭教育工作品牌,大力创新家教方式;促进地区间家庭教育工作均衡发展,探索流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帮扶新途径,大力开展“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大联盟”行动。
  此外,部门职责任务落细落实,规定明确,特色鲜明。文明办负责将家庭教育纳入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作为评选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先进单位等重要内容,推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调互动的教育网络。广泛开展家庭美德教育主题及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培育优良家风及家庭美德。精心制作家庭教育公益广告作品,宣传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教育部门负责与妇联、关工委等共同办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推动高等学校加强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妇联、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负责推进0―3岁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文化、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推动公共文化机构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服务,开发相关公共文化服务产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广泛宣传家庭美德、家庭教育新风尚。民政部门负责将完善家庭教育服务功能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内容,与妇联、教育、卫生计生、关工委等部门共同做好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与妇联、教育等部门共同加强对家庭教育服务类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卫生计生部门在有条件的社区建立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站点。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儿童成长发育评估和儿童早期发展的相关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设立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依托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力量,在社区广泛开展家庭保健、科学育儿、青春健康等主题的家庭教育宣传指导。妇联负责依托全省儿童友好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与指导服务。科协负责协调推动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家庭科普教育相关工作。关工委负责充分发挥“五老”队伍在推进家长学校建设的特殊优势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