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节选)
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节选)
(2021年6月)
三、优先发展领域和目标策略
(二)儿童发展
5.家庭养育: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优化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主要指标:
(2)新婚夫妇、孕妇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96%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各区)
(3)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建立家长学校的比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教委)
(4)组织儿童家长每年至少参加4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妇联、市卫生健康委、各区)
策略措施:
(2)完善多层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公众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规范建设市、区家庭教育研究和指导中心,以及街(镇)、居(村)家庭教育指导站点,实现社区家长学校全覆盖。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比率达到100%。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形成家庭教育的社会支持网络。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开展线上和线下、团体和个体辅导,拓宽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渠道和平台。探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成效评价和反馈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市文化旅游局、团市委、各区)
(3)优化家庭教育指导。鼓励妇幼保健机构、婚姻登记中心、幼儿园、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面向社区和家庭开展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服务与指导,聚焦健康、营养、生长发育、早期学习和安全保障等重点内容,积极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强化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引导家庭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方式,加强日常生活的亲子交流,增加陪伴时间,提高陪伴质量。推动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效衔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终身发展。强化留守、流动、贫困、重病、重残等特殊困境儿童群体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关爱帮扶,指导监护人创设有利于特殊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民政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残联、各区)
(4)加快家庭教育法治化、科学化、专业化建设。加快推动本市家庭教育立法,切实提升家庭教育地位,规范家庭教育行为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家庭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深化家庭教育科学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家庭教育工作的新规律、新机制、新对策,举办为了孩子儿童发展国际论坛,修订《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引导更多高校增设家庭教育课程或相关专业,发展壮大家庭教育专家讲师团、家庭教育指导师、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切实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运营管理与监测评估。(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教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精神文明办、市人大、各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