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告诉你这些育儿方法(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法律第十七条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9种方式方法。即日起,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将重点解读家庭教育的9个方式方法,引导家长科学带娃!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第二个方法: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法律第十七条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9种方式方法。
即日起,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将重点解读家庭教育的9个方式方法,引导家长科学带娃!
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第二个方法:
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为什么《家庭教育促进法》要强调父母要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父母又该如何做到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心理学专家、中国矿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徐州市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段鑫星在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专访的时候谈到:在家庭教育中,父母要共同参与到孩子的教育中,这是法律赋予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任何一方的陪伴和影响,这就需要父母一起参与到家庭教育的实践中,共同为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
教育孩子是父母双方的共同责任,父亲和母亲都不能缺位。在我国,受传统观念影响,许多家庭的传统是“男主外、女主内”,教育责任主要由母亲承担,父教缺位,或成为所谓的“影子父亲”,有些母亲委屈自己去获得家庭的平衡,而父亲却严重缺席,整个家庭都处于头重脚轻的濒临境界,一旦有点风吹草动,就会发生不和谐的声音,对孩子的成长非常不利。
有调查显示,家庭教育中,父亲参与得越多,孩子的智商就越高,长大更容易获得较高的成就,家庭生活也会更加幸福。在一些不健康的家庭结构中,父亲通常体现在两个方面的缺失。一是物理上的缺失,很多父亲工作繁忙,经常因加班、出差等客观和外在的原因而早出晚归,远离家庭,没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孩子;另一方面是情感上的缺失,即使爸爸们在家,大多数情况也是在玩手机、打游戏、睡觉,很少与孩子进行情感上的互动,忽略了孩子的存在。
父亲在孩子眼里代表着无穷的力量与强大的依靠。有研究表明,父亲角色的弱化和缺失,或多或少会给孩子带来心理上的不安全感。孩子们有意无意之间总会把父亲当作自己的榜样,父亲的陪伴也是孩子自信心、自律、责任心建立的重要养分。母亲在家庭教育中至关重要,但再好的母亲也不能代替父亲。在家庭教育中,父母亲必须共同承担起第一任老师的重任,发挥各自的优势培养、教育孩子,相互支持和配合,既要内化父亲男性的力量,勇敢自信,自律自强;又要内化母亲女性的力量,温柔善良,助人为乐,坚韧守信。良好的家庭教育需要父母共同参与,只有父母共同参与,才能培养一个人格健康的孩子。
父亲,不仅是一个称谓,还是孩子的玩伴、良师益友,更是孩子的榜样。对于工作繁忙的父亲来说,没有充足的时间陪伴孩子,就尽量在有限的时间进行高质量的陪伴,让孩子感受到爸爸是真正在乎自己、关心自己,增强孩子的安全感和价值感。父亲不仅要对家庭,还要对社会责任有担当意识。在充满正能量中成长起来的孩子,会更阳光、更有幸福感。
在具体的家庭教育中,父母双方要充分沟通,有一致认可的教育策略和教育理念。在具体教育中,则发挥各自的作用。无论是我国传统的“慈母严父”分工,还是现在出现的越来越多的“慈父严母”分工,都是可以的。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父母双方要多商量,形成共识。在对孩子的教育方法上,父母要尽可能扬长避短互相帮助。父母相互维护对方的威信,不当着孩子的面相互拆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强调,在家庭教育中,要“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教养孩子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丧偶式育儿不可取,可以充分沟通,形成合力,配合发挥各自的作用。即使是分居和离异家庭,父母双方也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