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家庭教育归位,有利于落实“双减”政策
家庭教育是终身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表决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表决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新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自古以来,家庭和家长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近些年,因多方面原因,不少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缺位、越位,甚至错位。如为了保证孩子的学习时间,许多日常生活事务均由家长代劳,结果弱化了孩子生存和发展的能力。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为贯彻落实好“双减”政策,此次通过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概念,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毫无疑问,通过法律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提升为重要“国事”,充分彰显家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也有利于改变“家庭只是学生课堂的延伸、家长只是学校老师助理”的状况,将家庭教育从学校教育的附庸地位解放出来,真正达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效果。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双减”政策下,如果让家庭教育回归本位,迫切需要家长们更新观念,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既要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也要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同时,全社会也要加强监督,力求从源头解决“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等问题。
“子不教,父之过。”最好的教育是言传身教,父母的高度决定了孩子的起点。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好的家庭教育不一定能培养好每个孩子,但是大多数培养得好的孩子,一定接受过好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终身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好的家庭教育又是好孩子的必要条件。让我们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实施为契机,加强学习,从严要求自己,从言、行两方面来引导教育孩子,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快乐学习,长大后成为一个有益社会的人。
来源:广西新闻网(刘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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