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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专家刘秀英谈《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二)实施家庭教育要尊重和保护儿童的各项权利

2022-11-01     来源: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

修订后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新增了8条核心理念,包括“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的基础”。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研究所所长刘秀英老师谈道,《大纲》明确,儿童是独立的权利主体,有生命权、健康权和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与智能的权利;有享有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保护,不受歧视、虐待和忽视的权利;有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实施家庭教育要尊重和保护儿童的各项权利。

  修订后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新增了8条核心理念,包括“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的基础”。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包括哪些内容?家长应如何落实这一理念?中国妇女报的记者专访了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研究所所长刘秀英。

实施家庭教育要尊重和保护儿童的各项权利
  记者:修订后的《大纲》在“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方面有哪些规定?您如何评价?
  刘秀英:《大纲》明确,儿童是独立的权利主体,有生命权、健康权和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与智能的权利;有享有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保护,不受歧视、虐待和忽视的权利;有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并就影响他们生活的事项发表意见的权利,实施家庭教育要尊重和保护儿童的各项权利。
  依据《儿童权利公约》,《大纲》所规定的儿童权利可以分为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实施家庭教育要尊重和保护儿童的各项权利
  ——生存权,生存是儿童权利的第一要义,体现在满足儿童衣食住行等基本物质需求,保持生命存续。《大纲》的内容涉及营养保健、睡眠、体育锻炼等多个方面。在学前阶段,儿童需要营养均衡,科学照料。小学生每日要保障10小时充足睡眠,培养孩子的运动爱好,保证每日运动的时间。同时,很好的成长需要爱与陪伴。
  ——发展权,关注儿童全面发展。接受正规教育是儿童的基本权利。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对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视不足,过分关注智力。儿童不仅需要学习知识,还有娱乐的权利,有接触大自然需求,这是儿童发展权的重要方面。《大纲》强调个性化发展,尊重儿童成长规律、潜能和成长速度,提醒家长不要盲目攀比,对孩子有合理期待。
  ——受保护权,成年人是孩子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大纲》规定,儿童幼年时需要家长提供安全的成长环境,培养孩子自护意识,正确处理校园欺凌,不要受到不良嗜好的伤害。父母应采取正确的教养方式。
  ——参与权,属于层级比较高的权利。早期儿童权利研究在儿童参与权的实现上更关注的是对涉及儿童个人事项的表达权。近期的研究指出,表达、选择只是参与权的一个方面,儿童参与家庭、社会生活的权利需要得到尊重。这与近些年儿童成长中出现的问题紧密相关。
  生活中可以看到的问题是儿童参与家庭、社会生活的权利很大程度上被剥夺,比如家里怎么装修、买什么车子等家庭事务决策权,家务劳动参与权、家庭财务参与权等。学习时间挤占了儿童参与家庭生活、社会生活的时间。《大纲》强调,应鼓励儿童独立思考与理性表达,给孩子参与家庭劳动的机会,让孩子了解家庭收入状况,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活动等。

实施家庭教育要尊重和保护儿童的各项权利
  生活是一个人成长的根基。孩子的生活应丰富多彩,学习不应当仅仅在学校里,在课堂上,还应有多种方式,如直接性、体验性的学习。这样,学习会变得更加有趣。


  来源:《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