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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专家刘秀英谈《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一)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对人的权利的尊重

2022-10-28     来源: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

修订后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新增了8条核心理念,包括“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的基础”。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包括哪些内容?家长应如何落实这一理念?中国妇女报的记者专访了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研究所所长刘秀英。

修订后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新增了8条核心理念,包括“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的基础”。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包括哪些内容?家长应如何落实这一理念?中国妇女报的记者专访了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研究所所长刘秀英。


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对人的权利的尊重

记者:修订后的《大纲》明确儿童为本原则,强调“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的基础”,您认为这有哪些现实和长远意义?
刘秀英:此次大纲修订增加了8条理念,贯穿家庭教育的全过程。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的基础,《大纲》特别体现了这一点。

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儿童权利是法定的权利,与生俱来,不是成人所赐予,是作为生命体来到这个世界应有的权利。儿童是独立生命体,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对人的权利的尊重,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平等理念在儿童身上的体现。

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儿童成长的需求。这是尊重儿童成长规律很重要的方面。尊重生命的发展历程,背后是尊重科学,两者是一体的概念。只有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儿童才能得到很好的发展,潜能才会得以发挥,家长对儿童的合理期望也才有实现的可能性。

从家庭角度讲,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在儿童成长方面实现家庭功能的重要途径。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的前提、出发点和目标。实施家庭教育的目标也是让儿童权利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