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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家庭教育精品培训班联办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8日

各会员单位、家庭教育学术研究机构、师范院校、大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汇集一批优秀的家庭教育培训组织,更好的提升社会家庭教育水平,实施有序和规模化家庭教育指导与培训,改善国内家庭教育环境,帮助广大家长牢固树立新时代家庭教育观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征集“家庭教育精品培训班”承办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办方式

1、 有意向与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联合开展家庭教育领域人才培训的各组织机构自愿申报。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遴选确定20家联办单位。

2、 以联办单位为主制定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方案指导、宣传推广、开班仪式领导协调及家庭教育领域专家派遣等系列协助工作。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开展培训班的场地环境(遵守举办地的防疫政策);

3、 具有组织家庭教育人员培训的经验和所需的保障条件;

三、培训班安排

1、 培训对象为各家庭教育领域相关人员、教育部门家庭教育相关人员、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教育工作者、教育媒体人等。

2、 培训形式以集中培训为主,充分运用互联网与新媒体手段,采取线上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每个班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总课时不少于30学时。

3、 根据家庭教育相关政策或课题设立培训主题。

四、培训成果

1、 依据联办机构的承办规模及师资配置,择优设立为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培训基地。

2、 培训考核包括出勤率、课堂表现、考试情况等。各专题培训班结束后,联办单位根据培训考核情况评选优秀学员,优秀学员将登记入库:《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专业人才数据库》。

3、 联办培训班的教学内容作为家庭教育人才培养项目的重要科研成果存档,登记为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和联办单位共同科研成果。取得重要学术成果、为家庭教育人才培养项目作出突出贡献的联办单位将被设立为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家庭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基地。

五、申报办法

1、 申报单位填写《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家庭教育精品培训班联办单位申请书》(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uhomeonline@126.com)。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寄至家委会办公室。对本单位曾开展培训情况、课程、师资、保障条件等另有说明的可加附件。

2、 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经统一汇总与资质审核后,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将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六、联系方式

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家委会)

联系电话:010-5326973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0号北京文化创意大厦B座5A05

七、附件

附件: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家庭教育精品培训班联办单位申请书.doc